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网上运营管理实施细则所称通用物资是指除铁路生产专用的物资以外,在不同行业或不同设备间可以通用的物资。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通用物资定义描述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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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铁集团所属各企业应督促物资供应商对不良行为进行整改,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物资供应商违约责任。
物资供应商存在多项不良行为的,调整合作关系后还要扣减年度信用评价分数。
自本年度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发布之日,C、D级物资供应商可以参与集团公司公开招标形式的采购活动。
物资供应商存在多项不良行为的,按级别较高的确定暂停期限.
在采购供应活动中同一项不良行为不重复记录,暂停期限内同一项不良行为不累加处理.
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对于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或者给铁路生产建设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供应商,向物资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物资部核实后报经国铁集团核准,实行“一票否决”,在年度评价中直接评为C级。
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也可视为合同约定中对供应商违约责任的追究。
一般不良行为暂停期限为3个月,较大不良行为暂停期限为 6个月,重大不良行为暂停期限为12个月,纳入黑名单的暂停期限为5年。
供应商对不良行为认定内容提出异议的,应组织核查。异议成立的,取消不良行为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应书面通知供应商核查结果。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异议核查结果应在履行决策程序后确定。
国铁集团所属各企业相关部门或单位发现物资供应商存在不良行为的,应由2 名及以上认定人员确认并建立记录,填写《 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初步认定单》 ,及时向本企业物资管理部门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