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749 、对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单一厚煤层或者煤层群的矿井,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应当布置在岩层内或者不易自燃的煤层内。
1748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1747 、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1746 、矿井防灭火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应当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并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
1745 、每季度应当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 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744、井下爆炸物品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的支护和风门、风窗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
1743 、井下消防材料库应当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者主要运输大巷中,并装备消防车辆。
1742 、井上消防材料库应当设在井口附近,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1741 、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1740 、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