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23、起重机械每使用( )至少应作一次全面技术检验。对新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技术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应按制造厂技术文件要求进行静载、动载试验。
22、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内高度在( )m及以上的钢脚手架、幕墙金属龙骨、正在施工的建(构)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
21、易燃、易爆区域内的金属构件应可靠接地。当区域内装有用电设备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Ω;当区域内无用电设备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金属房间、箱体金属门应和门框用铜质软导线进行可靠电气连接。
20.起重机械行驶的轨道两端应各装设一组接地体(极),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较长轨道应每隔( )m增设一组接地体(极)。轨道联结板处应有可靠电气连接。
19、 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热浸镀锌40×4扁钢或不小于φ 10的圆钢。不得采用( )做接地体或接地线。
18、垂直接地体宜采用热浸镀锌φ 20光面圆钢、∠50×50× 5mm规格角钢、φ 50的镀锌钢管,长度宜为( )m。垂直接地体不得采用螺纹钢。
17.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V。
16.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 )。
15、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 )m。距离大于( )m时应设便携式开关箱,便携式开关箱至固定式配电盘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0m,且应使用橡胶软电缆。
14.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沿直线敷设,埋深不得小于( )mm,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铺设不小于( )mm厚的细沙或软土,覆盖混凝土盖板或砖块,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 通过道路的直埋电缆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100mm。 直埋电缆应在转弯处、进入建(构)筑物等处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牌或标桩,直线段宜每隔30m设置标志牌或标桩。 直埋电缆的接头应高出地面200mm以上,并砌筑防雨电缆井。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时,高度不得低于2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