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27、履带起重机主臂工况吊物行走时,吊物应位于起重机的正前方,并用绳索拉住,缓慢行走;吊物离地面不得超过( )mm,吊物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当时允许起重量的2/3。塔式工况严禁吊物行走。
26、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 )倍,小于( )倍时应采取防倾倒、防坍塌措施。
25、起重机械动载试验:应在静载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时应吊着试验重物反复地升降、行走、回转、变幅,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动载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应为额定起重量的( )。
24、起重机械静载试验:应将试验的重物起升至地面100mm处,悬空时间不小于10min。静载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对于新安装的、经过大修的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应为额定起重量的( );对于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的起重机,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00%。
23、起重机械每使用( )至少应作一次全面技术检验。对新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技术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应按制造厂技术文件要求进行静载、动载试验。
22、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内高度在( )m及以上的钢脚手架、幕墙金属龙骨、正在施工的建(构)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
21、易燃、易爆区域内的金属构件应可靠接地。当区域内装有用电设备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Ω;当区域内无用电设备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金属房间、箱体金属门应和门框用铜质软导线进行可靠电气连接。
20.起重机械行驶的轨道两端应各装设一组接地体(极),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较长轨道应每隔( )m增设一组接地体(极)。轨道联结板处应有可靠电气连接。
19、 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热浸镀锌40×4扁钢或不小于φ 10的圆钢。不得采用( )做接地体或接地线。
18、垂直接地体宜采用热浸镀锌φ 20光面圆钢、∠50×50× 5mm规格角钢、φ 50的镀锌钢管,长度宜为( )m。垂直接地体不得采用螺纹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