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33、脚手板应满铺,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的间距不得大于200mm。 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mm。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双排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0mm。 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32、钢管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横杆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承插式的管接头插接长度不得小于80mm;水平承插式接头应有穿销并用扣件连接,不得用铁丝或绳子绑扎。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和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1、脚手架钢管宜采用φ 48.3×3.6钢管,长度宜为4m~6m及2.1m~2.8m。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已严重锈蚀的钢管,( )。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
30、脚手架搭、拆应有经过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脚手架载荷一般不超过( )kg/m2。承重平台、特殊形式脚手架或载荷大于270kg/m2时应进行设计、载荷计算,计算时宜附图说明。
29、电流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用于潮湿、金属容器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 )mA,动作时间不得超过0.1s;电压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压不得大于36V。
28、砂轮机必须装设托架。托架与砂轮片的间隙应经常调整,最大不得超过3();托架的高度应调整到使工件的打磨处与砂轮片中心处在同一平面上。砂轮片的有效半径磨损到原半径的()时必须更换。
27、履带起重机主臂工况吊物行走时,吊物应位于起重机的正前方,并用绳索拉住,缓慢行走;吊物离地面不得超过( )mm,吊物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当时允许起重量的2/3。塔式工况严禁吊物行走。
26、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 )倍,小于( )倍时应采取防倾倒、防坍塌措施。
25、起重机械动载试验:应在静载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时应吊着试验重物反复地升降、行走、回转、变幅,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动载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应为额定起重量的( )。
24、起重机械静载试验:应将试验的重物起升至地面100mm处,悬空时间不小于10min。静载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对于新安装的、经过大修的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应为额定起重量的( );对于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的起重机,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