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
答案解析
解析:
相关知识点:
地方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社保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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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天津市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可以在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后,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失业保险金申领地的( )申请补贴,也可以通过( )手机APP申请。
193.关于天津市大龄领金人员参加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停发情形,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的和享受病残津贴、伤残津贴的,以及出现法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自失业保险金停发( )起不再给予补贴。
192.天津市大龄领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补贴期限最长为 ( )个月,可以享受至( )。
191.天津市大龄领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 )年之内(含( )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 )年之内(含( )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190.组织医学检查前,分中心应提前通知区劳鉴办做好后续组织工作。现场医学检查时,应首先(),在申请鉴定人缴费并再次确认身份后进行医学检查。医学检查完成后,分中心应统一领取当天检查结果。
189.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文件》规定:病残津贴政策自( )起实施。
188.《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42号)规定,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申请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在职期间取得技能人员()证书或()证书,且证书等级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187.《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42号)规定,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申请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个月,在职期间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等级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186.按照《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本行政区域有关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文件管理、( )、( )、( )等主管部门的工作协同,共同推进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185.按照《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电子档案销毁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禁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