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危险化学品用人单位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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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胜利油田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在道路上(含居民区)及危险区域内施工,施工现场应设( ),夜间应设警示灯。
依据《胜利油田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深度大于1米时,应设置放坡、人员上下的梯子等,保证人员快速进出。挖土深度在( ),按1:0.5放坡。
依据《胜利油田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人员不应进入机械旋转( )。
依据《胜利油田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施工作业,需要组织地下设施所属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依据《胜利油田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在生产装置区、罐区等危险场所动土时,且挖掘深度超过 1.2 米时,遇有埋设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线、窨井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中毒、窒息危险,应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
依据《胜利油田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动土作业需断路时,设置的道路作业警示灯应满足以下要求:设置高度应高于地面1.5米,并应反映作业区域的轮廓;夜间警示灯灯光应在150米以外清晰可见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依据《胜利油田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作业过程挖掘深度超过( )米的坑、槽、井、沟等作业,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依据《胜利油田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作业过程挖掘深度超过1.2米的坑、槽、井、沟等作业,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拆旧的,后装新的。
依据《胜利油田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作业过程挖掘深度超过1.2米的坑、槽、井、沟等作业,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 )。
依据《胜利油田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作业前( )应组织施工单位开展JSA,分析存在的安全风险,绘制动土作业点示意图,制定相应风险防控措施,并在作业许可证中进行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