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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局长大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上铁运(2015)195号)规定:在确认相邻隧道区间已经封锁的情况 下,应将旅客疏散到没有发生事故一侧隧道内等候救援。
《上海铁路局长大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上铁运(2015)195号)规定:如需向地面疏散时,列车长应通知司 机,司机立即汇报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要求扣停邻线列车,列车长得到司机邻线列车已扣停的通知后,方可组织 旅客向地面安全地带疏散。
《上海铁路局长大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上铁运(2015)195号)规定:发生人员伤亡时,现场救援人员应立 即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通知附近医疗机构前往救护,在事发现场设置医疗点,负责现场紧急医疗处置。
《上海铁路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上铁公发(2009)412号)规定:铁路电话“117”人工台为应急通信电话,实施“ 立接制”服务。
《上海铁路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上铁公发(2009)412号)规定:铁路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级别为特别重大(I级) 、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IV级)。
《上海铁路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上铁公发(2009)412号)规定:在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到达之前,火灾的扑救由起 火单位或部门的主要行政领导统一指挥进行自救。
《上海铁路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上铁公发(2009)412号)规定:铁路单位火灾事故的现场扑救,由地方公安消防 部门统一组织和指挥,铁路单位予以配合。
《上海铁路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上铁公发(2009)412号)规定:铁路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 反应,以人为本,迅速扑灭,减少损失”的基本原则。
《上海铁路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上铁公发(2009)412号)规定:路局和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灭火救援 知识的学习,开展相关灭火救援技能训练,提高扑救火灾能力。
《上海铁路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上铁公发(2009)412号)规定:Ⅱ级应急响应由路局负责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