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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当作业位置太高,又缺乏登高工具时,可利用起重机将作业人员吊到高处作业位置。
依据《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动土作业需断路时,设置的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米,不低于1.0米,并应反映作业区域的轮廓;应能发出至少自100米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依据《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土作业区域周围发现异常时,作业人员查看情况后撤离作业现场。
依据《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上而下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依据《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进行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0.5米处,堆土高度不得大于2.0米。
依据《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前,开票人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将风险防控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依据《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基层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由基层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查。
依据《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原则上由上一级单位设备人员作为开票人。
依据《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原则上由基层设备人员作为申请人。
依据《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土作业是指在中国石化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内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1.5米以上的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