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站车工作人员应使用客运记录详细记录失信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住址、联系方式、乘车日期、车次、区间、失信行为、处理情况等信息,并由失信人本人签字。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发生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旅客,在结束本次旅行前最终按规定补票则不认定为失信行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站车工作人员遇成人旅客携带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儿童共同旅行,且拒不补票时,同样作为失信人,并做好失信行为证据的采集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失信人的限制购票期限期满自动解除对其的购票限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客运站段做好失信行为信息的录入、审核、移除及相关证据资料保管等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按照( )的原则,站车工作人员应在5日内通过“铁路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网页版或手机APP)中“征信管理”功能模块录入失信人的失信行为信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及相关证据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 )铁路旅客信用信息及相关证据资料。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及相关证据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不具备音视频记录条件时应收集( )名旅客以上的证人证言。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站车现场采集严重失信行为的证据包括:失信人本人书面证明或音视频记录或( )名以上旅客证人证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