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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国网》(安监/4)289-2022,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培训,新进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培训;新型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组织针对性培训。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二〔2021〕26号),租赁起重机械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同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及运输、安装、报检取证、使用(指挥、操作)、维修保养、拆卸等工作的安全要求及相应责任追究的条款。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反违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23〕234号),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使用明火、吸烟;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在易燃物品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的违章,属于一般违章。
根据《输变电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规程》第7条,施工作业票使用周期不得超过30天
《国网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作业人员“严入、强训、必考”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网安委办〔2024〕1号,项目管理单位(主业检修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督查部门等应考问工作负责人作业范围、工作内容及分工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现场作业人员熟悉了解程度等内容。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管理办法》(国网(安监 3)1107-2022)第十二条,根据安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安全风险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三个层级。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违章考核管理的通知(苏电安委会〔2023〕18号)规定,各地市公司级单位应对责任人、责任班组、责任工区、责任单位严格落实严重违章记分、经济考核、负面清单等要求,针对施工检修单位、运行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地市公司级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应严格开展违章连责考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各地市公司级单位按照“谁使用、谁复核”原则,对外包人员准入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并在平台中保留审核记录。
根据《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第四十条,劳务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由发包单位对使用维护负责
《江苏省电力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新入企业的生产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如果通过企业、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或者通过“安规”考试合格后,都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