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2.王某生于2006年5月,自幼父母离异,跟随母亲一起生活。2015年,王某母亲改嫁后,逐渐放松了对他的管教和关心。2022年7月,王某离家出走,流浪街头,以行乞为生,结识刑满释放人员马某。同年9月17日,马某教唆王某去公共汽车上扒窃乘客钱包,王某不肯,马某便以暴力相威胁,迫其行窃。正当王某偷窃一乘客钱包准备逃跑时,被人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王某坦白交代了行窃的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将马某抓获。公安机关拟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本案王某有哪些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体现了行政处罚的什么原则?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本案当事人王某具有下列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1)王某出生于2006年5月,至行政机关对他处以行政处罚的2022年9月时,王某才16周岁,符合“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2)王某是受马某胁迫才实施违法行为的。(3)王某协助公安机关将违法人员马某抓获,属于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本案中,考虑违法行为人违法的不同情节给予具体裁量,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罚,体现了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