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烟系统是通过采用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的方式,将楼梯间、走道等空间的火灾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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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不应大于45m;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不应大于60m。
避难层内的设备管道区、管道井和设备间与避难区或疏散走道连通时,应设置防火隔间,防火隔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应设置避难层,且第一个避难层的楼面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
设置在消防电梯或疏散楼梯间前室内的非消防电梯,防火性能不应高于消防电梯的防火性能。
除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应使人员在避难层处必须经过避难区上下。
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高层仓库、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及其他地下工程,不应小于12.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
防烟楼梯间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高层仓库、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及其他地下工程,不应小于6.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
建筑中控制人员出入的闸口和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出口门应具有在火灾时自动释放的功能,且人员不需使用任何工具即能容易地从内部打开,在门内一侧的显著位置应设置明显的标识。
疏散出口门应能在关闭后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开向疏散楼梯(间)或疏散走道的门在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或疏散走道的宽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