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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培训学习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农信党办发(2019)71号),可以在不同班次重复使用同一张试卷
根据《关于加强培训学习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农信党办发(2019)71号),省联社分管领导主持、出席或参加的培训学习,原则上不安排审计中心、行社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确需安排的,需报请省联社主要领导审批。
根据《关于加强培训学习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农信党办发(2019)71号),以视频形式开展的各类培训学习,除确有必要外,原则上不请审计中心、行社人员到省联社主会场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原则上不得要求无关单位和人员代训、伴训。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省联社2024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24)27号),经各单位充分研判确有必要派员参加的外部培训,参训人员必须于训后提交培训总结,并视情况转培训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省联社2024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24)27号),未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不得列支授课师资讲课费(经审批的计划外培训除外)
员工教育培训考核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原则上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并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1〕342号),培训主办方单位严格按照培训方案正在实施培训,坚持“凡进必考、结业必考”原则,开展考试考核;坚持“从严施教、从严管理”原则,开展纪律考核。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1〕342号),员工获得的单个证书同时符合以上多项奖励标准的,可以累加奖励,增强激励效果。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1〕342号),省联社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含借用、挂职等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由所在部门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1〕342号),因工作需要,省联社部门负责人参加外部培训,由所在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