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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基建部关于加强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结算“三量”核查的意见》(基建技经〔2021〕51号)规定,以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进行施工招标。
《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保障输变电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的通知》(基建技经〔2022〕32号)规定,做好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保持信息畅通,对可能出现社会事件及时预判预警,落实好舆情预控各项措施,全力维护公司良好社会形象。
《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保障输变电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的通知》(基建技经〔2022〕32号)规定,强化对建设管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督、考核,督促工程款项和农民工工资足额及时支付,严禁拖欠。
《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保障输变电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的通知》(基建技经〔2022〕32号)规定,强化“四同时”管控中的同时检查,指将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工作重点,加强定期跟踪检查。
《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保障输变电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的通知》(基建技经〔2022〕32号)规定,强化“三同时”管控。建立“同时计划、同时交底、同时实施”机制,将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建设管理环节中。
《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保障输变电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的通知》(基建技经〔2022〕32号)规定,强化“四同时”管控。建立“同时计划、同时交底、同时实施、同时检查”机制,将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建设管理环节中。
《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保障输变电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的通知》(基建技经〔2022〕32号)规定,将公司制度化要求纳入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相应的违约行为进行考核,并按职责分工追溯管理责任。
《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保障输变电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的通知》(基建技经〔2022〕32号)规定,定期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查所管理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建管单位农民工工支付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工资支付书面台账等相关资料完整,支付手续审批到位、工资准确核查、支付及时足额。
《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保障输变电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的通知》(基建技经〔2022〕32号)规定,定期对建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查所管理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支付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工资支付书面台账等相关资料完整,支付手续审批到位、工资准确核查、支付及时足额。
《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保障输变电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的通知》(基建技经〔2022〕32号)规定,定期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查所管理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支付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工资支付书面台账等相关资料完整,支付手续审批到位、工资准确核查、支付及时足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