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其中对于用户接入工程费用的出资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解析
相关题目
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宣贯培训,结合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场景和业务办理实际,解读政策规定,确保工作人员正确理解、准确执行。
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应按居民电价政策执行。
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
用户于2024年8月办理非永久性减容业务,应按变更后运行容量选择用电类别、功率因数考核标准和电价。
电厂用户为增加电厂供电可靠性而申请用电备用电源的情况,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由政府或用户出资建设的电力接入工程、开关站等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后,新申请用电项目需接入以上供配电设施的,高可靠性供电费按非自建标准收取.
同一红线区域内报装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同一个用电主体在特殊情况下可报装多户。
存量小区客户存在未完成充电桩安装导致低压非居流程全时长超期的情况,不可申请低压超期白名单
个人充电桩用户过户需新户主提供允许安装证明。
根据供电方案填写模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2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37号),对2021年3月1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建立政府、供电企业共同承担的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具体执行参照各地文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