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家住A省B市的张某,三年前来C省D市E区做生意,其后在该市F区租了一套房子,已经居住了近两年半。一日张某在D市G区某餐厅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与邻桌的客人李某发生争吵,后对李某进行殴打致轻微伤。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本案可以由其户籍所在地A省B市公安机关管辖
B
本案可以由D市G区公安机关管辖
C
根据办案需要,可以由D市F区公安机关管辖
D
张某的工作所在地D市
E
区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C
解析:
好的,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道题。
### 题目背景
张某原本是A省B市的人,三年前到C省D市E区做生意,并且在D市F区租房子住了近两年半。一天,他在D市G区的一家餐厅里与李某发生冲突并打了李某,导致李某轻微受伤。
### 管辖权问题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可以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 分析选项:
1. **A选项:** 由张某户籍所在地A省B市公安机关管辖。
- 张某虽然户籍在A省B市,但他已离开户籍地多年,且违法行为发生在D市G区。因此,户籍地公安机关一般不直接管辖。
2. **B选项:** 由D市G区公安机关管辖。
- 违法行为发生在D市G区,因此,D市G区公安机关有管辖权。这是最直接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管辖方式。
3. **C选项:** 根据办案需要,可以由D市F区公安机关管辖。
- 张某住在D市F区,从便于调查的角度考虑,D市F区公安机关也可以参与管辖。但是,这需要上级公安机关指定。
4. **D选项:** 张某的工作所在地D市E区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
- 虽然张某最初是在D市E区做生意,但违法行为并没有发生在E区,因此E区公安机关没有直接管辖权。
5. **E选项:** D市E区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
- 此选项描述不清楚,可能是指张某工作所在地或最初做生意的地方。但由于违法行为不在E区发生,所以此选项也不成立。
### 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正确的答案是:
- B: 本案可以由D市G区公安机关管辖。
- C: 根据办案需要,可以由D市F区公安机关管辖(需上级公安机关指定)。
希望这些解释能帮助你理解这个案例中的管辖权问题。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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