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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2〕93号)第三条“2024 年重点工作”,政策保障争取:积极向政府部门汇报负荷管理系统对有序用电执行、电力供需平衡的( )作用。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2〕93号)第三条“2023 年重点工作”,控制回路建设:客户负荷接入时,按重要程度( )、可控负荷( )依次接入的原则,实现客户负荷分轮次接入。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2〕93号),各省公司开展负荷管理系统与( )的接口优化,实现负荷控制指令下发和控制执行结果反馈。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2〕93号)第三条“2022 年重点工作”,控制回路建设:在负荷分轮次接入设计中,考虑电力客户生产流程和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对客户( )的勘察与认定,坚决避免( )接入控制回路。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2〕93号)第三条“2022 年重点工作”,控制回路建设:落实有序用电“( )”要求,将客户安全用电放在首位。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2〕93号)第三条“2022 年重点工作”,控制回路建设:控制原则综合考虑安全性和经济性,优先控制客户末端低压负荷( )出线开关,对同类负荷可直接控制客户内部( )及以上高压开关。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2〕93号)第三条“2022 年重点工作”,控制回路建设:控制对象为各省市年度有序用电方案中的( )及以上高压大客户。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2〕93号)第二条“系统总体架构”,负荷管理系统采用“总部-省”两级部署、( )应用的方式。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2〕93号)第二条“系统总体架构”,2023年底,各省公司实现负荷管理系统能力提升,负荷控制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 )以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第三条“完善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功能”,持续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推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更好体现灵活调节性资源的市场价值,建立健全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探索用户( )参与辅助服务交易,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和多能互补协调运营,完善成本分摊和收益共享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