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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供电方案填写模板,用电户基本信息的负荷等级有特别重要、一级、二级、临时四个等级。
根据《国网浙江电力营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业扩档案管理的通知》(浙电营字〔2024〕32号)的要求,业扩数字化档案是指将纸质档案做可视化处理后形成的数字化文档(包括通过政企数据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电子表单等)。数字化档案同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国网浙江电力营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业扩档案管理的通知》(浙电营字〔2024〕32号)的要求,对销户超5年的业扩档案,确认无需继续保存需求后进行档案销毁工作。
根据《国网浙江电力营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业扩档案管理的通知》(浙电营字〔2024〕32号)的要求,业扩纸质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出档案室外借,因故必须借阅的,原件借阅时间不超过5个个工作日,超期需重新履行借阅手续。
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严肃“三指定”违规行为惩处的通知》(浙电营〔2024〕370号)要求,对于党组织和党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需要给予党纪处分或党内问责的,移交纪检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严肃“三指定”违规行为惩处的通知》(浙电营〔2024〕370号)要求,对于地市公司内部自查认定的“三指定”问题,由各单位对照相关惩处规定自行处罚,将处罚情况上报省公司备案。
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严肃“三指定”违规行为惩处的通知》(浙电营〔2024〕370号)要求,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等,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负责人处以警告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2024年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安排的通知》(浙电营〔2024〕90号)的要求,扎实落实业扩“三及时、三必查、三必核”要求,完善营商业务质量“共管共纠”机制。做实业务质量核查,定期编发业务质量管控报告。
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2024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营销营商〔2024〕7号)要求,为多方协作配合企业调查,各省公司要在前期企业走访的基础上,针对制造业、服务业等重点企业,持续做好需求调查和走访宣传,及时响应客户需求,不断提升客户办电用电体验,扩大服务举措和成效的社会知晓度。
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2024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营销营商〔2024〕7号)要求,为强化接电过程管控,各单位要严把方案制定、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等关键环节,促请地方政府将供电企业验收意见纳入政府联合验收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