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对《民法典》所明确的民事活动“绿色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 。
A
“绿色原则”是代际正义的要求,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牺牲未来的社会资源和环境。
B
“绿色原则”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民事活动中民事责任承担的利益考量应当符合绿色原则。
C
“绿色原则”是倡导性的原则规定,倡导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D
“绿色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如有违反,必有惩戒。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
解析:
【解析】 “绿色原则”指的是:《民法典》第9条【生态文明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符合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原则。其为倡导性的原则规定,从总体上对所有民事活动要遵守的环保义务作了一个总括性的规定,为后面各分编围绕着“绿色原则”加以贯彻提供了基础,需有后续条文作出具体规定,而非“如有违反,必有惩戒。”
题目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