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4、李某因承包地需要耕作,与专门从事耕作业务的养牛户张某签订承揽合同,约定张某使用自有的耕牛为李某的承包地耕作,李某支付报酬。某日,张某在耕作时,王某赶一头母牛从路边走过,张某的公牛欲追母牛,张某见状拉紧牛绳制止时,该牛转身向张某冲来,张某急忙闪开,公牛将路人赵某撞倒在地,赵某受伤花去医药费800元。对本案责任的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B
赵某应自担全部损失
C
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D
李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D
解析:
答案解析:《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在本案中, 张某作为公牛的饲养人,首先应对公牛撞伤赵某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王某的母牛并未给赵某造成损害,故王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赵某作为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并无过错,也不应由自己承担损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揽人在完成承揽工作的过程中致人损害的,除非定作人在指示等方面存在过错,否则应由承揽人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李某对于张某的公牛致人损害的行为并无过错,故李某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可见,选项AD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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