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根据《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化工装置试车,主要岗位的操作、分析、维修等技能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在预试车阶段到位。
根据《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化工装置试车工作应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全,投料试车要稳,试车方案要优,试车成本要低”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力求一次成功。
根据《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鲁安发〔2022〕4号,“晨会”主要内容、员工签到等资料应齐全并存档备查。
根据《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停车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进退料顺序和速率,现场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检,监控有无泄漏等异常现象。
根据《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鲁安发〔2022〕4号,“晨会”内容,结合工作现场实际和天气情况,针对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作业点强调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点评、解析存在的隐患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和整改办法。
根据《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鲁安发〔2022〕4号,带班负责人或班组长是晨会的具体组织人员,应对前后交接班作业人员进行点名,确保无错漏。
根据《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鲁安发〔2022〕4号, 一线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晨会”,并由本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根据《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鲁安发〔2022〕4号,召开“晨会”,由安全总监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鼓励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全部从业人员手机安装“爱山东”APP移动客户端,使每位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爱山东”APP举报投诉功能。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