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瓦斯动力现象特征基本符合煤与瓦斯突出特征或者抛出煤的吨煤瓦斯涌出量大于等于( )m3(或者为本区域煤层瓦斯含量 2 倍以上)的,应当确定为煤与瓦斯突出,该煤层为突出煤层。
答案解析
解析:
相关知识点:
吨煤瓦斯涌出30定突出
相关题目
112、矿井防突专项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排水系统、运输系统、防突设施(设备)、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等内容。( )
111、按非突出矿井设计的新建矿井在建井期间,所有平均厚度0.3m 以上的煤层在首次揭煤时,应当测定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 )
110、按突出矿井设计的新建矿井在建井期间,突出煤层鉴定完成前必须对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的煤层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
109、按突出矿井设计的矿井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对首采区内评估有突出危险且瓦斯含量大于等于 8m3/t 的煤层进行地面井预抽煤层瓦斯,预抽率应当达到 30%以上。( )
108、非突出矿井当突出危险性指标达到或者超过临界值时,则自工作面位置半径 50m 范围内的煤层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
107、煤矿企业自行认定为突出煤层的,应当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
106、经事故调查确定为突出事故的所在煤层,由市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 )
105、非突出煤层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或者采深增加超过100m,或者进入新的地质单元时,应当重新进行突出煤层危险性鉴定。( )
104、突出煤层鉴定应当首先根据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进行,瓦斯动力现象特征基本符合煤与瓦斯突出特征或者抛出煤的吨煤瓦斯涌出量大于等于 50m3或者为本区域煤层瓦斯含量 2 倍以上)的,应当确定为煤与瓦斯突出,该煤层为突出煤层。()解析:( 30m3)
103、煤矿企业应当将突出矿井及突出煤层的鉴定或者认定结果、按照突出煤层管理的情况,及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