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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胜利油田炼油化工管理规定》(胜油公司发【2022】39号)规定,生产运行管理中心对炼化生产单位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对存在的问题监督整改。
按照《胜利油田炼油化工管理规定》(胜油公司发【2022】39号)规定,炼化生产单位应加强工艺纪律执行的监控管理,不断完善工艺考核制度,不定期开展工艺制度适用性评价并修订完善。
按照《胜利油田炼油化工管理规定》(胜油公司发【2022】39号)规定,炼化生产单位修改完善中长期和专项发展规划及可研方案后报发展规划部,根据油田投资管理规定执行。
按照《胜利油田炼油化工管理规定》(胜油公司发【2022】39号)规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故意对政府、中石化、油田瞒报、漏报、谎报相关资料、数据,性质恶劣的,炼化专委会、各业务管理部门需上报油田进行处理。
按照《胜利油田炼油化工管理规定》(胜油公司发【2022】39号)规定,未按时完成政府、中石化和油田部署的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炼化专委会、各业务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责任。
按照《胜利油田炼油化工管理规定》(胜油公司发【2022】39号)规定,生产运行管理中心定期检查督导炼化生产单位完成生产计划和互供计划的执行情况。
按照《胜利油田炼油化工管理规定》(胜油公司发【2022】39号)规定,生产运行管理中心不定期检查督导炼化生产单位完成生产计划和互供计划的执行情况。
按照《胜利油田炼油化工管理规定》(胜油公司发【2022】39号)规定,油田 QHSE 委员会炼化专业委员会定期召开炼化专委会会议,听取成员单位QHSE管理体系要素管控情况,分析QHSE形势,研究解决QHSE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相关单位提出QHSE绩效考核意见。
按照《胜利油田炼油化工管理规定》(胜油公司发【2022】39号)规定,油田 QHSE 委员会炼化专业委员会分析QHSE形势,研究解决QHSE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定期向油田QHSE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
按照《胜利油田炼油化工管理规定》(胜油公司发【2022】39号)规定,油田 QHSE 委员会炼化专业委员会不定期召开炼化专委会会议,听取成员单位QHSE管理体系要素管控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