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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电力用户负荷资源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营销综〔2023〕12 号)第一条“总体要求”,国民经济重点行业特指负荷管理优先保障的全部行业。
根据《关于印发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规范的通知》(营销市场〔2022〕23号),负荷调控模块部署于营销生产控制域,负荷应用模块部署于营销管理信息域,负荷调控模块通过正反向隔离装置与负荷应用模块连接,形成完整的负荷管理系统,毫秒级响应执行负荷指令,实现客户负荷快速控制,同时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规范的通知》(营销市场〔2022〕23号),省侧系统由负荷调控模块、负荷应用模块及统一汇集服务组件组成,负荷应用模块实现负荷调控任务的分解和指令下发。
根据《关于印发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规范的通知》(营销市场〔2022〕23号),基于系统部署要求以及平台业务需求,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业务应用包括总部业务应用和省侧业务应用。
根据《关于印发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规范的通知》(营销市场〔2022〕23号),7天以上持续性有序用电应以避峰、轮休限电和停产限电为主。
根据《关于印发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规范的通知》(营销市场〔2022〕23号),实时需求响应是指参与的负荷可立即中断或可快速中断,响应方式以自动需求响应为主,当客户接收到需求响应事件后,实时响应并响应到位,实时响应不公司对客户进行邀约,直接将需求响应事件发送给客户侧新型智慧能源单元自动执行。
根据《关于印发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规范的通知》(营销市场〔2022〕23号),负荷资源调研摸排过程中,针对存量客户,按照有序用电优先级顺序、可控负荷大小等,逐步形成负荷控制潜力资源库。
根据《关于印发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规范的通知》(营销市场〔2022〕23号),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的控制原则为综合考虑安全性和经济性,优先控制客户10千伏及以上高压开关。
根据《关于印发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规范的通知》(营销市场〔2022〕23号),深化完善负荷管理系统功能建设和应用,推广智慧能源管理新型技术应用,支持各类负荷资源的全接入、全监测、全管理和全方位服务,逐步实现有序用电下的负荷控制。( )
根据《关于印发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运行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营销市场〔2022〕21号),对于风险较高的负荷管理系统现场作业(如高压侧需停电并做安全措施的作业),必须开启视频监控设备,对工作现场进行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