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也可以进行投诉。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投诉人投诉时,不得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投诉人投诉时,不需要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取证时,应当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并做笔录,交被调查人签字确认。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五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对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调查,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不得( )。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 )等,投诉事项应当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