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成员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答案解析
解析:
举个例子来帮助理解,就好比你在考试中,老师不应该暗示或者提示你答案,也不应该私下和你交流。如果老师违反规定,可能会受到处罚,这样才能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相关知识点:
评标委员违规接触,可处罚款或取消资格
相关题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招标人进行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落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招标项目因工期紧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可以先招标再履行审批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可以视项目情况只接受本地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但招标人不得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规定,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