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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车道和单车道公路作业区布置要求,根据需要可在警告区起点上游增设一块作业区距离标志,其与警告区起点距离不宜超过 () m。
作业区位于平面交叉,工作区位于交叉口出口外侧车道时,宜将上游过渡区延伸至相邻的()车道
作业区位于减速车道相邻的车道时,应设置渠化设施分离驶入匝道的交通流,设置长度不宜小 于()m,
作业区位于减速车道,作业区可能影响驾驶人对出口的判断时,应增设作业区()标志
作业区位于加速车道, 匝道上应设置作业区距离标志,如果警告区的最小长度大于匝道长度,作业区距离标志应设置 于匝道()附近。
作业区道路封闭应在封闭路段前的交叉口或互通立交出 口处设置()箭头,指引车辆离开;应在绕行路线沿线 设置()箭头;在封闭路段后的交叉口或互通立交人口处设置()箭头,指引车辆驶回
渠化设施的设置范围包括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及下游过渡区,按图 1 摆放。交通锥、交通 桶、交通柱的间距不宜大于 ()m,在上游过渡区宜适当加密。位于道路交叉范围内的作业区和临时作 业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下游过渡区的渠化设施的设置。
公路上与作业区相邻的机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 m,城市道路上不应小于 () m,否则应封闭 该车道。
移动性作业标志,用以警告前方道路有作业车正在作业,车辆驾驶人应减速或变换车道行驶。移动性作业标志悬挂 或安装于工程车或机械之后部,也可单独设置于移动作业区前。单独设置时标志边长不应小于 ()cm,下 缘距离地面应不小于()m。
出 口关闭标志,用以表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出口因作业关闭的情况,宜附着于关闭出口的 2 km、1 km、500 m 出 口预告标志和出口标志上,字高不低于 ()c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