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亲友、邻里、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的
B、 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的
C、 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纠纷的
D、 行为人的侵害行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
答案:D
解析: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这道题目。题目问的是哪种情形不适用治安调解。选项A提到亲友、邻里、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的情况,这种情况适用治安调解;选项B提到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的情况,这种情况也适用治安调解;选项C提到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纠纷的情况,这种情况同样适用治安调解。而选项D提到行为人的侵害行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这种情况不适用治安调解。
接下来,让我们通过生动有趣的例子来帮助理解。假设小明和小红是好朋友,他们因为一场篮球比赛中的误会发生了争执。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通过治安调解来解决纠纷,找到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再比如,如果小明和小红在学校里发生了一场口角,也可以通过治安调解来化解矛盾。但是,如果小明因为不小心踩到了小红的脚,导致小红受伤,而这并不是小明有意为之,那么这种情况就不适用治安调解,因为这是一种意外伤害,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范畴。
A、 亲友、邻里、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的
B、 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的
C、 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纠纷的
D、 行为人的侵害行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
答案:D
解析: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这道题目。题目问的是哪种情形不适用治安调解。选项A提到亲友、邻里、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的情况,这种情况适用治安调解;选项B提到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的情况,这种情况也适用治安调解;选项C提到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纠纷的情况,这种情况同样适用治安调解。而选项D提到行为人的侵害行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这种情况不适用治安调解。
接下来,让我们通过生动有趣的例子来帮助理解。假设小明和小红是好朋友,他们因为一场篮球比赛中的误会发生了争执。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通过治安调解来解决纠纷,找到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再比如,如果小明和小红在学校里发生了一场口角,也可以通过治安调解来化解矛盾。但是,如果小明因为不小心踩到了小红的脚,导致小红受伤,而这并不是小明有意为之,那么这种情况就不适用治安调解,因为这是一种意外伤害,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范畴。
A.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C.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D.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哈法律规定的权利,同事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E.
F.
G.
H.
I.
J.
解析:好的,我会尽力帮助你解析这道单选题。
根据《宪法》的规定:
A 选项是正确的。《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B 选项是错误的。《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C 选项是正确的。《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D 选项是正确的。《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因此,正确答案是B选项。
我通过对《宪法》相关条款的解读,希望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这个知识点。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问我,我会用更生动形象的例子来解释。
A. 罪行法定原则
B.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C. 罪行相适应原则
D. 数罪并罚原则
解析:解析:D选项“数罪并罚原则”不属于《刑法》的基本原则。在刑法中,罪行法定原则是指罪行和刑罚必须在法律上明文规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指在法律适用中要保证每个人都能够平等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制裁,罪行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行为的轻重相适应。而数罪并罚原则是指对于同一犯罪事实,可以根据犯罪的数量和性质分别定罪处罚,所以不属于《刑法》的基本原则。
生动例子: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同时犯有盗窃和故意伤害两个罪行,根据数罪并罚原则,法律可以对他分别定罪处罚,而不是简单地将两个罪行合并处理。这样可以更好地体现罪行相适应原则,让刑罚更加公正合理。
A. 刑事违法性
B. 刑法惩罚性
C. 社会危害性
D. 违法性
解析: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这道题目。题目问的是反映犯罪本质特征的是什么,选项有刑事违法性、刑法惩罚性、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正确答案是C,社会危害性。
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犯罪行为不仅仅是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其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因此,社会危害性是反映犯罪本质特征的重要指标。
举个例子来帮助理解,比如偷窃行为。偷窃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如果偷窃的对象是一家小商店,可能只会对商店的经济利益造成一定损失,危害性相对较小;但如果偷窃的对象是一家银行,可能会对整个金融体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危害性就会更大。因此,社会危害性是评判犯罪行为严重程度的重要标准。
A. 没收
B. 追缴
C. 退给出钱的人
D. 收缴
解析:解析: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活动是违法行为,但由于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公安机关通常不会对其进行治安处罚。但是,对于未成年人通过赌博赢得的钱财,公安机关会依法收缴。因此,答案为D。
生活联想:想象一下,如果一个未成年人参与赌博赢了钱,虽然不会受到处罚,但是所赢得的钱财是不合法的,应该被收缴。这就好比你在游戏中作弊赢得了奖励,虽然不会被封号,但是奖励还是会被收回一样。所以,未成年人要远离赌博,遵纪守法才是正道。
A. 人民检察院
B. 人民法院
C. 公安机关
D. 武警部队
解析:解析:这道题考察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逮捕程序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公民在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情况下,不受逮捕。
生动例子:想象一下小明因为一时的冲动犯了错误,被人举报了。但是在进行逮捕之前,法律规定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批准或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这样才能保证逮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所以,正确答案是C:公安机关。
A. 党政领导干部对案件事实和处理下达指令
B. 党委督促政法机关依法公正处理案件
C. 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相统一
D. 党总揽大局,协调各方
解析:解析:这道题主要考察的是党政关系和司法独立的原则。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党政分开是非常重要的原则,党政领导干部不应该干涉司法机关的具体案件处理,而应该尊重司法独立,让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处理案件。选项A中提到党政领导干部对案件事实和处理下达指令是错误的做法,因为这会干扰司法机关的独立性,违背了司法公正原则。
举个生动的例子来帮助理解:想象一下,如果一个班级的班长总是干涉老师的批评和奖励学生的决定,而不是让老师独立地根据学生的表现来做出决定,那么班级的管理就会混乱,学生也无法得到公正的对待。同样,党政领导干部干涉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也会破坏司法公正和独立性,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正确的做法是让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处理案件,确保司法公正。
A. 仅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B. 仅对其直接负责人员进行处罚
C. 应对其直接指使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D. 应对其直接指使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解析:解析:答案为D。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单位违反法律的,应当对直接指使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这是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往往是由多个人共同参与或者默许导致的,因此需要对多个责任人进行处罚,以达到震慑和警示的目的。
举例来说,如果一家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违反了环保法律,导致环境污染,这个违法行为很可能是由多个部门的人员共同参与或者默许导致的。因此,除了直接指使的主管人员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确保类似违法行为不再发生。
A. 适用范围不同
B. 制定和表达方式不同
C. 制定和实施的主体不同
D. 制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
解析:解析:D选项正确。法律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其中将法律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的主要依据是制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根本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如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制定程序严格,内容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权利义务;普通法则是在根本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具体法律规定,内容相对具体,制定程序相对灵活。通过这种分类,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体系的结构和法律规范的层级关系。
生动例子:可以将根本法比喻为建筑物的地基,是整个建筑物的基础和支撑;而普通法则是建筑物的各个楼层和房间,具体规定了每个房间的用途和布局。地基的建设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规定,确保建筑物的稳固和安全;而楼层和房间的设计则相对灵活,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变。这样的比喻可以帮助我们更形象地理解根本法和普通法的区别。
A. 60日
B. 30日
C. 10日
D. 7日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公告方式告知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定,对于因逃跑等原因无法履行告知义务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违法嫌疑人未提出申辩的,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因此,正确答案是D: 7日。
联想例子:想象一下,如果有人因为违法行为逃跑了,公安机关就像是在广场上张贴告示一样,告知这个人需要接受行政处罚。如果在7天内这个人没有出现或提出申辩,那么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既遂
解析:解析:D. 犯罪既遂
朱某挪用公款并交给其弟弟做假酒生意,这个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虽然他后来出于恐惧将赃款退回单位,但是犯罪已经完成,所以属于犯罪既遂。
举个生动的例子来帮助理解:假设朱某是一个小偷,他偷了一部手机,但是在逃跑的过程中被警察抓住了。虽然他没有成功逃脱,但是他已经完成了偷窃行为,所以这个案例属于犯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