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给予赔偿
B、 由该人民警察给予赔偿
C、 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给予赔偿,该人民警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D、 由交通工具所有人承担
答案:A
解析:答案解析:A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使用社会企事业组织或个人的交通工具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给予赔偿。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生活中,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来帮助理解这个知识点:比如,如果警察在追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不慎损坏了市民的私人车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警察所属机关应该对损坏的车辆进行赔偿。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确保了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过程中的正当权益。
A、 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给予赔偿
B、 由该人民警察给予赔偿
C、 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给予赔偿,该人民警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D、 由交通工具所有人承担
答案:A
解析:答案解析:A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使用社会企事业组织或个人的交通工具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给予赔偿。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生活中,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来帮助理解这个知识点:比如,如果警察在追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不慎损坏了市民的私人车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警察所属机关应该对损坏的车辆进行赔偿。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确保了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过程中的正当权益。
A. 犯罪人对自己的行为抱有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
B. 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C. 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社会效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D. 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解析:解析:D。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在犯罪行为中,犯罪主体的主观方面包括犯罪人对自己的行为抱有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以及对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犯罪主体的主观方面是构成犯罪的重要因素,也是法律认定犯罪责任的依据。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但仍然故意进行这个行为,那么他的主观方面就包括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是构成犯罪的重要因素。
A.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B. 诬告陷害他人
C. 雇凶伤害他人
D. 侵犯他人隐私
解析:这道题考察的是治安调解的适用情形。治安调解是指公安机关对发生的轻微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进行调解解决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主动介入,通过调解达成双方和解的目的,维护社会治安。
选项A、B、D都是一些轻微的纠纷或者矛盾,可以通过治安调解来解决。比如,A选项中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B选项中的诬告陷害他人,D选项中的侵犯他人隐私,这些都是可以通过治安调解来解决的矛盾。
而选项C中的雇凶伤害他人则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不适用治安调解。因为这种情况下已经涉及到了人身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简单通过调解来解决。所以,答案是C。
A. 违禁品
B. 作案工具
C. 合法财物
D. 犯罪工具
解析:这道题考察的是注射毒品的工具属于哪一类。正确答案是B:作案工具。
注射毒品的针管在这个案例中被使用来犯罪,因此被归类为作案工具。作案工具是指犯罪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或器具,可以帮助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在这个案例中,注射毒品的针管被用来注射毒品,属于犯罪工具的范畴。
举个生动的例子,就好比一个小偷使用的撬棍。小偷使用撬棍撬开门窗进行盗窃,那么这个撬棍就是小偷的作案工具。同样地,注射毒品的针管在这个案例中也扮演了类似的角色。
A. 支付赔偿金
B. 返还财产
C. 恢复原状
D. 重新颁发营业执照
解析:这道题考察的是国家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因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在国家赔偿中,通常有几种方式来进行赔偿,比如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而选项D中的重新颁发营业执照并不属于国家赔偿的方式,因为重新颁发营业执照更多是一种行政行为,而非赔偿方式。
举个例子来帮助理解:假设小明的公司因为政府的错误行为导致停业,小明可以向政府要求国家赔偿。政府可以选择支付赔偿金给小明、返还被没收的财产,或者帮助小明恢复公司原来的经营状态。但政府不会通过重新颁发营业执照来进行赔偿,因为这并不能真正解决小明因政府错误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因此,选项D不属于国家赔偿方式。
A. 罪刑法定原则
B. 罪行相适应原则
C.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D.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解析:答案解析:B:罪行相适应原则
在我国《刑法》中,对累犯从重处罚的刑罚制度体现了罪行相适应原则。这个原则指的是刑罚应当与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相适应,即犯罪行为越严重,刑罚就应该越重。对累犯从重处罚,是为了让犯罪分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警示其他人不要犯罪,从而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举个生动的例子来帮助理解:就好比在学校里,如果一个学生一再犯错,老师会对他进行严厉的批评和处罚,以示警戒,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再犯错。这样做不仅是为了惩罚,更重要的是为了教育,让学生明白犯错的后果,以后能够遵守规则,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
A. 证据表明
B. 线索反映
C. 上级指令
D. 迹象表明
解析:解析:答案是A。根据题干中的描述,当有证据表明或者有群众报警公民住所内正在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事)件,或者违法存放危险物质时,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立即检查。证据是指可以证明某个事实或者情况的材料或者信息,是对某个事件发生的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表明可能存在危险,人民警察有权利立即进行检查。
生活中的例子:比如,如果有人向警察报告说某个住宅内有人持有枪支并且威胁到周围居民的安全,这就是一个证据表明可能存在危险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可以出示工作证件并立即前往该住宅进行检查,以确保公共安全和居民的人身安全。
A. 解释宪法,监督司法的实施
B. 解释法律
C. 修改法律
D. 制定宪法
解析:解析:答案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其职责是解释宪法、监督司法的实施、解释法律和修改法律,但不包括制定宪法的职权。制定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生活中,我们可以联想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像是一个学校的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学校的规章制度、监督学校的教学质量、解释学校的规定并修改规定,但不具备制定学校章程的权力,这需要由学校的全体师生代表共同决定。这样就更容易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了。
A. 犯罪嫌疑人侮辱妇女,被人民警察劝止的
B. 犯罪人被抓获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经警告无效的
C. 犯罪嫌疑人袭击人民警察,经警告无效的
D.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谩骂人民警察,经警告无效的
解析:首先,这道题考察的是人民警察使用制服性警械的情形。在这个题目中,正确答案是C选项:犯罪嫌疑人袭击人民警察,经警告无效的。
现在让我们通过生动有趣的例子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这个知识点:
假设有一个警察叔叔叫小明,他穿着制服,手里拿着警棍。有一天,小明叔叔在街上巡逻的时候,突然遇到了一个犯罪嫌疑人,让我们称他为小偷小张。小偷小张看到小明叔叔过来,心生恶意,突然朝小明叔叔扑过去,想要抢夺他的警棍。小明叔叔立刻警告小偷小张停止,但小偷小张却不听劝告,继续袭击小明叔叔。这时,根据法律规定,小明叔叔可以使用制服性警械,比如警棍,来制止小偷小张的行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通过这个生动的例子,你能够更清楚地理解在什么情况下人民警察可以使用制服性警械,希望能帮助到你理解这个知识点。
A. 可以拒绝执行
B. 应当立即执行
C. 有权拒绝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D. 可以变通执行
解析:解析:答案C。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这是因为人民警察的职责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如果接到超越职责范围的指令,应当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机关报告,以确保依法行事。
生动例子: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民警察接到一个指令要求他执行一个明显违法的行为,比如非法拘禁无辜的市民,这时候这个人民警察就应该拒绝执行这个指令,并立即向上级机关报告,以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人民警察在执行职责时要时刻牢记法律法规,不可超越职责范围。
A. 均为直接故意
B.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C. 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D. 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解析:解析:这道题考察的是刑法中对于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分。在这个案例中,丈夫甲明知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可能导致孩子丙中毒,但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这表明他对妻子乙是直接故意的,而对孩子丙是间接故意的。
举个生动的例子来帮助理解: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为了报复某人而在他的饮料里放了毒药,但不知道他的朋友也会喝到这杯饮料,那么对于那个人来说,他对于报复对象是直接故意的,对于朋友则是间接故意的。因为他的行为导致了朋友的中毒,虽然他并没有直接针对朋友进行行动,但他的行为却间接地伤害到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