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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卫〔2022〕34号规定,对防止列车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铁路交通事故或防止事故损失及影响扩大的集体和个人,符合防止高铁或动车组列车事故的,每件奖励()。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卫〔2022〕34号规定,事故经济考核。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严重安全问题的所属单位、部门,在安全绩效奖励中给予相应的()。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卫〔2022〕34号规定,触碰Ⅱ类安全红线的作业人员,内部待岗()个月,由本单位进行培训,对考试不合格或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不得从事原岗位或其他涉及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的运输生产关键岗位。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卫〔2022〕34号规定,发生高铁和旅客列车一般 D类(D21除外)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内部待岗()。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卫〔2022〕34号规定,发生一般 A类事故且性质和后果严重(指造成旅客死亡、或人员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或严重违章违纪触碰安全红线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的直接责任人,应给予(),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卫〔2022〕34号规定,事故经济损失个人有限赔偿,一般应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对赔偿数额较大,可酌情()。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需穿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必须先确认机车、车辆是否移动,然后在距机车、车辆()以外通过。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顺线路走时,应走两线路中间,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料)不得侵入机车车辆限界,并注意邻线的机车、车辆运行和()情况。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接班点名时,开展劳动安全()活动,作业中携带和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国家铁路局公安部公告第1号)规定,旅客可以携带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毫升的染发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