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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餐车橱、柜、箱干净无异味,分类标志清晰,餐料、商品、备品和()等分类定位放置。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宿营车整齐有序,管理规范,乘务员休息铺位(),有定位图,客运、公安、检车等乘务人员每两人轮流使用一个铺位(日勤人员除外),不在乘务人员休息区安排旅客。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持有效上岗证,经过岗前安全、技术业务培训合格。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广播员有()水平,经过广播业务、技术培训合格。列车乘务班组有经过红十字救护知识培训合格的人员。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行李车内无违章运输物品,无闲杂人员,货仓拉门()。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行李车办公室有遮光帘,有()、货位示意图和隔离带(网)和《押运人员须知》;货仓有“严禁烟火”安全标志,地面有隔水板。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餐料、商品有检验、()制度,采购、保管、加工、运输、销售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双层客车可使用规格统一、洁净、无害塑料筐(箱)代替售货车,总数不超过()个。一节车厢内经营的售货(饭)车不超过1辆,经营过程中人车不得分离。非经营期间,售货(饭)车定位制动存放。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售货(饭)车美观整洁,四周有防撞胶带(条),制动装置作用良好,有经营单位审定的价目表。列车编组14辆以上时,售货(饭)车总数不超过4辆,不足14辆的不超过()辆。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厨房前门悬挂印有“()”字样的挡帘。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列车晚点()分钟以上时,列车长根据调度、本段派班室(值班室)或车站的通报,向旅客公告列车晚点信息,说明晚点原因、预计晚点时间。广播每次间隔不超过30分钟,有条件的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