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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管理办法》(铁劳卫〔2020〕204号)规定,餐车经营的食品原料应实行地面粗加工,定制定量半成品包装,净菜上车,分类、规范贮存,加工前应查验其品质,保证质量安全。
《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管理办法》(铁劳卫〔2020〕204号)规定,餐饮服务经营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加工、使用和销售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管理办法》(铁劳卫〔2020〕204号)规定,保质期24小时以内的冷(热)藏盒饭生产日期应标注到年、月、日、时。
《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管理办法》(铁劳卫〔2020〕204号)规定,对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旅客,站车单位应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在铁路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必要的隔离控制患病旅客的临时性措施,落实消毒等措施,并在指定站或目的地车站下交。同时,按照传染病相关处置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管理办法》(铁劳卫〔2020〕204号)规定,旅客列车上发现根据国家规定需要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站和上级营运单位。接报后,应按规定逐级上报。
《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管理办法》(铁劳卫〔2020〕204号)规定,旅客列车应符合«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等要求,严禁携带有碍公共卫生物品进入客运车厢内;邮政车、行李车装运过有碍公共卫生物品或动物,应彻底清扫,保持整洁。
《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管理办法》(铁劳卫〔2020〕204号)规定,出库始发列车不得带有垃圾、粪便和污水,废弃物必须在指定车站定点投放或在指定场所卸污。车站的客车线路、站台要保持清洁卫生。
《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管理办法》(铁劳卫〔2020〕204号)规定,站车公共场所废弃物处置应实行定点存放、日产日清。
《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管理办法》(铁劳卫〔2020〕204号)规定,站车公共场所的病媒生物密度应当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设有防鼠虫装置,控制各类缝隙,落实环境清扫,消除孳生环境,有效防制病媒生物危害。
《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管理办法》(铁劳卫〔2020〕204号)规定,从事互联网订餐餐饮服务的应具有互联网订餐最大加工与配送能力,配送食品及包装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食品标识齐全,限量经营生食海产品、动物性冷食类等高危快餐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