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日,某炼钢总厂四分厂丁班中班,接班1#炉副枪发生故障,安排设备维修总厂驻炼钢总厂四分厂维修作业区电工任某前往维修。根据计划安排,1#炉15︰43加废钢兑铁,15︰49开始吹炼。吹炼过程中,设备维修总厂驻炼钢总厂四分厂维修作业区电工任某通知1#炉副枪可以使用。16︰02,副枪1开始测量。主操童某发现副枪1测量完毕,在967cm高度时未提升(测量结束后应自动提枪),炉长李某立即按照“副枪未提升应急预案”用事故手动提枪,仍无提升反应,于是对讲报告厂调要求电气室采取内控模式提枪,副枪仍无动作。16︰04,李某通过副枪进、出水流量变化判断副枪漏水,立即在电脑上关闭副枪进水电磁阀,将氧枪提至最高点,经现场确认炉内漏水后,向厂调作了报告。四分厂调度室值班主任罗某到电气室,四分厂专检站专检员陈某、设备维修总厂驻炼钢总厂四分厂维修作业区电工任某、杜某三人正在排查副枪提升故障原因。得知故障一时难以排除,罗某返回厂调拿了对讲和安全帽到四楼平台,与设备维修总厂驻炼钢总厂四分厂维修作业区丁班杨某、李某准备用氧枪吊提升副枪。16︰20左右,陈某提出点动试枪,任某点动后,杨某现场观察副枪可动作,便与李某上副枪平台拆卸钢丝绳,拆完后对讲回复,任某开始实施内控提枪。16︰27左右,当副枪提升至16米左右时炉内发生喷爆,造成李某死亡,杨某、罗某二人轻伤。请根据上述场景回答下列问题。此是事故的责任主体单位是()。
答案解析
解析:
相关知识点:
事故主体,责任认定看单位
相关题目
生产经营单位应在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并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标志和定期检验标志集中归档保存,避免丢失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者核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逐步具备。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文件资料档案,并妥善保存。
生产经营单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最终签字。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有关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服务机构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依法设立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该机构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