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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严肃处理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在事故处理工作完成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落实人民政府批复的情况报告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上( )万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或者其上级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调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或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 )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施工现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 )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