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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计算财税基础模拟卷
286
单选题

16、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565万元、优质费2.26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48943

A
[10+(0.565+2.26)÷(1+13%)]×10%=1.25(万元)
B
(10+0.565)×10%=1.0565(万元)
C
[10+0.565÷(1+13%)]×10%=1.05(万元)【您的答案】: 未回答【标准答案】:
D
(10+0.565+2.26)×10%=1.28(万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试题解析】: (1)销售果木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应价税分离;(2)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65+2.26)÷(1+13%)]×10%=1.25(万元)。【疑义提交】
个税计算财税基础模拟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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