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8.技术系统中,针对有用过度功能,应该应用哪一类标准解?()
A
第1类
B
第2类
C
第3类
D
第4类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题目解析:\n\n题干中提到“技术系统中,针对有用过度功能,应该应用哪一类标准解”,考查的是TRIZ理论中标准解系统(Standard Solutions)的分类及其应用场景。\n\n核心知识点:\n\nTRIZ理论中的标准解系统由阿奇舒勒等人提出,共分为五类(第1类至第5类),用于解决不同类型的发明问题。每一类标准解对应特定的问题情境:\n\n- 第1类标准解:用于简化和改善现有系统,主要针对系统中存在的不足或有害功能,通过引入物质-场模型(Substance-Field Model)进行完善或消除有害作用。它适用于系统功能不完整或存在有害相互作用的情况。\n- 第2类标准解:用于系统向更高理想化程度进化,指导系统如何朝更高效、更集成的方向发展。\n- 第3类标准解:涉及系统结构的改变,如分割、组合、动态化等,用于物理或几何结构的改进。\n- 第4类标准解:涉及检测与测量问题的解决,即当系统需要引入检测功能时使用。\n- 第5类标准解:涉及如何利用资源,特别是环境或内部资源来解决问题。\n\n本题关键词是“有用过度功能”(Useful but Excessive Action),即某个组件执行的功能虽然有益,但超出了所需程度,造成浪费或副作用。例如,过强的照明、过大的压力等。\n\n根据TRIZ理论,对于“有用过度功能”的典型处理方式是引入一个反向作用或调节机制,使其恢复到适度水平。这通常通过构建一个新的物质-场模型来补偿或抵消过度的作用,属于第1类标准解的应用范畴。\n\n因此,正确答案是 A:第1类。\n\n结论:\n\n选项A正确。在TRIZ标准解体系中,第1类标准解用于解决功能不足、功能有害或功能过度等问题,通过对物质-场模型的完善来实现系统优化。有用过度功能属于功能过度的情形,应采用第1类标准解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