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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定》(铁财〔2020〕75号)规定,车站、列车运输收入进款应遵守先结账后交款的原则,按日进行结账。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重点旅客服务标准》的通知(上铁客〔2018〕243号)规定:一般重点旅客主要是指能自主旅行或虽不能完全自主旅行、但有成年旅客同行,不需要站车提供特别帮助的重点旅客。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重点旅客服务标准》的通知(上铁客〔2018〕243号)规定:特殊重点旅客主要是指不能自主旅行或虽有成年旅客同行,但同行人无法解决实际困难,而需要站车提供特别帮助的重点旅客。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站车工作人员遇成人旅客携带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儿童共同旅行,且拒不补票时,同样作为失信人,并做好失信行为证据的采集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站车工作人员应使用客运记录详细记录失信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住址、联系方式、乘车日期、车次、区间、失信行为、处理情况等信息,并由失信人本人签字。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失信人的限制购票期限期满自动解除对其的购票限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发生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旅客,在结束本次旅行前最终按规定补票则不认定为失信行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添(登)乘动车组司机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机〔2018〕73号规定,使用完毕的添(登)乘证应在有效期限后2个月内由集团公司机务处做好过期添(登)乘证的整理、销毁。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添(登)乘动车组司机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机〔2018〕73号规定,使用涂改、超过有效期或借用他人的添(登)乘证的必须查扣其添(登)乘证。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添(登)乘动车组司机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机〔2018〕73号规定,:添(登)乘证只限本人在规定区段、期限内使用,不准涂改或转借他人,过期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