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355. 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或者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 )
354. 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间,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 )
353. 办理刑事案件时,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 )
352.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多次作案”,是指2次以上作案。 ( )
351.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 )
350. 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实施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定罪处罚。 ( )
349.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但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依法追缴。 ( )
348.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但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应当依法追缴。 ( )
347. 使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构成数罪的,应当依法予以并罚。 ( )
346. 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被告人一律不得适用缓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