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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根据《湖南银行网点业务远程授权操作规程》相关要求,如出现身份核查人像不一致的,应要求客户提供辅助身份证明材料或由双人核实客户身份真实性,在核查件凭证上注明”已双人核实人证一致”并加盖2名核实人员个人名章。
218.当营业网点遇到交易无法正常提交、影像无法正常采集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导致系统出现异常时,应逐级上报至总行运营管理部和金融科技部。总行将视情况进行应急处理,确保业务处理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217.授权业务信息交流可以由远程授权员主动向支行柜员发起,也可以由支行柜员向远程授权员主动发起,收到交流信息均应及时回复。
216.根据《湖南银行运营业务事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网点经办人员应认真核实客户身份和客户意愿,审核业务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准确录入业务要素信息,规范采集和上传影像资料
215.根据《湖南银行集中作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集中作业的机构配置、业务范围和业务管理参数调整由总行金融科技部统筹管理。
214.总行集中作业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30-17:30。
213.根据《湖南银行集中作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营业网点如遇需要紧急处理的业务,应直接通过系统自行加急。
212.集中作业因系统问题出现的异常终止业务,如属于中心记账节点异常的业务,在排除系统故障后,应立即重新发起交易。
211.办理集中作业业务时,业务发起机构只需要对业务的合规性和业务依据的完整性负责。
210.集中作业应遵循”以客户为中心”和”二线服务一线”理念,准确、高效的处理各项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