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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4.落实避险措施。救助溺水人员,应从被困人员后侧靠近;潜水作业时,必须佩戴 ;夜间视线不清、水情不明或水域复杂、水流湍急时,不得贸然下水救援;进入深水区域,要选择安全的路线,避开旋涡、暗流、高水位落差、滚水坝或坑井沟渠以及漏电等危险区域
1273.做好应急准备。设置 和 ,做好紧急救援准备和人员轮换;上游设置观察员,现场设置安全员,下游设置拦截员和紧急救援舟艇,掌握水情动态和救援人员状况;舟艇舷外机的螺旋桨应采取保护罩进行防护,防止杂物缠绕失去动力。
1272.舟艇编队前行。按照“ ”原则至少2艘舟艇开展救援,驾驶舟艇应控制速度、艇距,保持相应队形;当一舟艇失去动力,应快速安全靠近拖拉至安全区域,防止漂向危险区发生侧翻。
1271.严禁舟艇超载。根据水况和任务要求选择合适的舟艇,并匹配相应的船外机,在激流救援环境下,要严格执行“ ”原则,即“救援人员+被救者≤舟艇最大荷载×50%”,避免出现“超载”现象。
1270.组织精干力量。选派经过专业培训、 且熟悉水性的人员进行施救,合理编组,加强协同配合。
1269.做好安全防护。高空作业时要使用安全绳进行保护,进入建(构)筑物要确保无再次垮塌的危险,存在高空物体坠落风险要及时采取清除或加固措施;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合适的防护装备,激流救援环境下,救生衣浮力一般不低于 N
1268.避开隐患风险。远离不稳定建(构)筑物和树木,避开空中、地面障碍物,预防电线 和 坠落
1267.严格执行水域救援行动“ ”。
1266.年内淘汰一批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适应当前灭火救援需要的
1265.刚性执行安全组训“六个必须”制度。严格落实干部带训和安全组训要求,开展真烟真火、危化品处置、建筑坍塌救援、水域救援、高空山岳救援、空勤救援等高风险科目训练时,必须严格落实高风险科目安全组训“ ”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