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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坑道事故救援;做好应急准备。制定紧急安全措施,设置 ,采取临时稳固措施,做好突发情况和紧急救助的准备。
1279.坑道事故救援;避免渗水影响。及时排出坑道积水,防止积水造成坑道 下降,以及渗水对被救困人员的影响
1278.坑道事故救援;采取支撑措施。采取支撑稳固措施,情况紧急且暂无坍塌危险时,一边救援一边实施支撑加固,防止
1277.坑道事故救援;禁止机械扰动。附近工作的重型设备应停止作业,挖出的土方要远离坑壁,防止造成
1276.坑道事故救援;控制周边人员。设置警戒或围栏,严禁 进入,控制坑道附近人员,防止因承载过大发生坍塌
1275.坑道事故救援;加强险情判断。全面侦察坑道内部、周边土质等情况,是否存在 坍塌风险
1274.落实避险措施。救助溺水人员,应从被困人员后侧靠近;潜水作业时,必须佩戴 ;夜间视线不清、水情不明或水域复杂、水流湍急时,不得贸然下水救援;进入深水区域,要选择安全的路线,避开旋涡、暗流、高水位落差、滚水坝或坑井沟渠以及漏电等危险区域
1273.做好应急准备。设置 和 ,做好紧急救援准备和人员轮换;上游设置观察员,现场设置安全员,下游设置拦截员和紧急救援舟艇,掌握水情动态和救援人员状况;舟艇舷外机的螺旋桨应采取保护罩进行防护,防止杂物缠绕失去动力。
1272.舟艇编队前行。按照“ ”原则至少2艘舟艇开展救援,驾驶舟艇应控制速度、艇距,保持相应队形;当一舟艇失去动力,应快速安全靠近拖拉至安全区域,防止漂向危险区发生侧翻。
1271.严禁舟艇超载。根据水况和任务要求选择合适的舟艇,并匹配相应的船外机,在激流救援环境下,要严格执行“ ”原则,即“救援人员+被救者≤舟艇最大荷载×50%”,避免出现“超载”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