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71.下列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中进行鉴定,说法错误的是( )
A
.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应当重新鉴定
B
.鉴定内容有明显遗漏的,不予重新鉴定
C
.在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后3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D
.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案件中关于鉴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我们需要逐一分析各个选项的法律依据,找出说法**错误**的一项。
**1. 分析选项 A 和 B:关于重新鉴定的情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三条至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
* **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包括: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质、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等。因此,**选项 A 说法正确**。
* **不予重新鉴定的情形**(通常通过补充鉴定解决)包括:鉴定内容有明显遗漏、发现新的有鉴定意义的证物但不影响原鉴定意见等。对于鉴定内容有遗漏的,通常进行**补充鉴定而非重新鉴定**。因此,**选项 B 说法正确**。
**2. 分析选项 C:关于通知申请人的期限**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重新鉴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重新鉴定的,应当在**三日以内**制作《不予重新鉴定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因此,**选项 C 说法正确**。
**3. 分析选项 D:关于鉴定时间是否计入办案期限**
这是本题的关键考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注意区分**:法律仅规定**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对于**其他普通鉴定**(如法医临床鉴定、痕迹鉴定、会计鉴定等),其鉴定时间**应当计入**办案期限。
* 选项 D 笼统地表述为“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扩大了不计入期限的范围,混淆了“精神病鉴定”与“一般鉴定”的区别。
因此,**选项 D 说法错误**。
### 结论
综上所述,A、B、C 三项均符合法律规定,D 项表述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D**
题目纠错
刑事诉讼法单选题
相关题目
单选题
102.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告知的内容有( )
单选题
101.在刑事诉讼中,值班律师依法可以( )
单选题
100.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获得以下权利( )
单选题
99.在侦查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有权代为委托辩护律师的人员有( )
单选题
98.对于辩护人实施干扰诉讼活动行为涉嫌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单选题
97.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某市公安机关依法拘留讯问 自被第一次讯问后,其在侦查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
单选题
96..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王某委托律师陈某担任辩护人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单选题
95.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享有的权利是()
单选题
94.下列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的程序和要求,正确的有( )
单选题
93.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人民法院驳回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