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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4)
1,100
多选题

2. 老张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下列法律救济途径( )

A
应当先向县政府申请复议
B
可以直接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
可以直接向镇政府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
应当同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法中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通常拥有选择权:既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除非法律明确规定了“复议前置”的情形,如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等,但一般的行政处罚不属于此类)。 以下是对各选项的具体分析: 1. **关于选项 A 和 B(行政复议途径):** * 对于镇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老张作为行政相对人,有权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即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我国法律一般实行“复议选择主义”,即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先进行复议。因此,老张**可以直接**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而不是“应当”(必须)先申请复议。 * 故 **A 项错误**,**B 项正确**。 2. **关于选项 C(行政诉讼途径):** *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或者对其他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管辖法院通常为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因此,老张可以直接向镇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故 **C 项正确**。 3. **关于选项 D(复议与诉讼的关系):**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两种独立的法律救济途径,当事人只能**择一而行**,不能同时进行。 * 如果当事人选择了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不得同时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直接提起了行政诉讼且法院已受理,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 故 **D 项错误**。 综上所述,老张可以选择直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BC**

相关知识点:

处罚不服救济,复议诉讼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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