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推荐题库-试题通 AI智能整理导入题库-试题通
×
首页 题库中心 2025年安徽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4) 题目详情
CB2A01245590000129D919F011201E3D
2025年安徽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4)
1,100
单选题

225.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对于在审查期限内,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 )。

A
不予理会
B
直接退回
C
在不予受理决定中告知申请人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
D
直接将申请材料转送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申请的处理程序,具体涉及管辖权异议时的处理方式。 **1. 法律依据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注:无论是2017年修正版还是2023年修订版,核心逻辑一致,但具体条款表述略有差异,通常此类考题基于经典法理或旧法条常见表述,以下结合通用法理及常见考点解析): * **对于符合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情况**: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经审查发现该申请符合行政复议法的受理条件(如申请人资格、被申请人明确、有具体请求和事实依据等),但该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例如应由上级机关或另一同级机关管辖),此时机关不能直接置之不理或简单退回,也不能擅自转送(除非法律特别规定的转送情形,通常转送适用于下级机关收到属于上级管辖或其他特定情形,且需符合法定程序)。 * **正确做法**: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在决定书中**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这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的救济权利,明确指引其正确的维权路径,同时厘清行政机关的管辖职责。 **2. 选项逐一解析** * **A. 不予理会**:错误。行政机关对收到的申请必须依法处理,作出相应的法律文书(如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决定书等),“不予理会”属于行政不作为,违法。 * **B. 直接退回**:错误。简单的“退回”缺乏法律依据和正式的法律文书支撑,无法产生法律效力,也不利于保护申请人权益。 * **C. 在不予受理决定中告知申请人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正确**。这符合法定程序。既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本机关无权受理,因此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同时,为了便民和保护申请人权利,必须履行告知义务,指引申请人去正确的机关申请。 * **D. 直接将申请材料转送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错误。虽然《行政复议法》中有“转送”的规定,但通常适用于特定情形(如县级政府收到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申请,在某些条件下可转送)。但在一般的考试语境和标准程序判断中,对于“不符合本机关管辖”的最标准、最普遍的处理方式是“不予受理并告知”。此外,直接转送往往需要满足更严格的法定条件(如《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关于县级人民政府转送的规定),而题目描述的是一般性的“不属于本机关管辖”,此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是更为严谨和通用的法律后果。*注:在部分新法解读或特定情境下,转送也是一种可能,但在单选题中,C选项体现了“程序终结+权利指引”的完整闭环,是此类题目的标准答案。* **3. 结论** 行政复议机关对于符合规定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申请,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请。 故正确答案为 **C**。

相关知识点:

非本管辖,告知有管辖权机关

题目纠错
2025年安徽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4)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练习

关闭登录弹窗
专为自学备考人员打造
勾选图标
自助导入本地题库
勾选图标
多种刷题考试模式
勾选图标
本地离线答题搜题
勾选图标
扫码考试方便快捷
勾选图标
海量试题每日更新
波浪装饰图
欢迎登录试题通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扫码登陆
APP图标
使用APP登录
微信图标
使用微信登录
试题通小程序二维码
联系电话:
400-660-3606
试题通企业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