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18. 根据下列给定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第 118~120 题。2014 年 12 月 21 日,李某驾驶福田瑞沃变型拖拉机沿 S102 线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 C 市新 城区建新路口处时,将由北向南过马路正常行走的行人连某碰倒,造成被害人连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李某驾驶车辆逃逸,后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到 C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城区大队 投案。经尸检,被害人连某系因交通工具作用致颅脑及胸腹腔脏器严重损伤而死亡。经 C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城区大队认定,被告人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案情,李某的行为构成()。
A
A.故意杀人罪
B
B.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C
C.交通肇事罪
D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 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 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 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李某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要件,构成交通肇事罪。
相关知识点:
交通肇事责任及罪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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