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合规性、科学合理性所进行的审查评价,旨在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内部控制,规避经营风险。
()指通过实施审计程序,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收入和成本费用核算的合规性,会计基础工作等进行的审计, 客观公正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及其经营成果,为管理层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促进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管理。
()指通过实施审计程序,对审计对象的各项经济指标、管理指标、发展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对其绩效进行综合评价,为各级管理层的考核兑现提供依据。
()是指通过实施审计程序,对相关责任人任职期间主要经济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营质量、资产运营质量、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重大经营决策合规性和有效性、遵循公司管理制度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审计,以客观公正评价相关责任人任期内取得的经营业绩,明确界定相关责任人应负有的经济责任,并对有关问题、重大经济事项和风险等做出披露。
()是指根据管理层需要,对某个具体项目进行审计,如营销质量、物资采购、抵债资产、应收账款、票据管理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等。
()指因审计对象对其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活动,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或乱作为,致使所在单位经营管理不善, 或由于决策失误而事后又处理不力以及违规操作等,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或经济效益下降应负有的经济责任。
审计通知书应在实施审计()前送达,特殊审计业务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二级单位经理任期超过()年,或按照干部管理要求任期届满但继续留任的,可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定期会议()_次,不定期会议由工作委员会主任提议召开。工作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主任或其他委员主持。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担任,副主任人选由主任提名,由公司主要领导确定。委员部门如需要调整,由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商议后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