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备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项目 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 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根据住建部令(第17号)的规定“安管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 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根据住建部令(第17号)的规定,“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新聘用企业到考核机关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根据住建部令(第17号)的规定,“安管人员”应当在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任意考核机 关申请证书延续。
根据住建部令(第17号)的规定,“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只在考核地有效。
根据住建部令(第17号)的规定,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 员”,只要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 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 历即可。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 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 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 安全检查记录。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施工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教 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根据住建部令(第17号)的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 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 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 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 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 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