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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不属于主刑的种类有( )。 第34条第1款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
某进出口公司与美国一家公司签订丝绸出口供货协议,根据协议,外方应支付货款1000万美元。该进出口公司授意美方将800万美元汇给国内,剩余200万美元由该进出口公司工作人员存入美国银行,以供日后亲戚朋友出国使用。该进出口公司的行为构成()。
甲偷偷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给饭馆,非法获利5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
甲在某公司招聘司机时,用假身份证应聘并被录用。后按公司安排独自一人将价值7万元的货物从上海运往西安途中,在无锡将该货物变卖后潜逃,得款2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银行信贷员张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没有对借款人及保证人进行财产和信用等方面调查的情况下,就为赵某等人发放贷款200万元,致贷款难以收回。张某的行为()。
甲与某保险公司签订汽车保险合同后,将自己的汽车藏匿,以汽车被盗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该案存有疑点,随即报警。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侦查机关安排保险公司向甲“理赔”。甲到保险公司二楼财会室领取20万元赔偿金后,刚走到一楼即被守候的侦查人员抓获。关于甲的行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王某(29岁)为骗取保险金与赵某(25岁)合谋,由赵某将王某承包的县汽车站的一辆客车烧掉(客车所有权属于该汽车站,投保人也为该汽车站),事后付给赵某酬金。两日后,赵某携带汽油到该汽车站,将王某停在车站院内的客车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多元。当时在站内停有10余辆其他车辆,燃烧地点距家属楼16米,距加油站25米。保险公司未能查明起火原因,遂向投保人县汽车站支付赔偿款8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 第27条第1款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下列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是()。
甲是某厂车间电器设备维修工,值班期间发现电气设备受损,有引起火灾的危险,但由于对车间主任扣发自己工资不满,故意不予维修,结果引起火灾,造成严重损失。某甲的行为构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