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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其报价作0分处理。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作0分处理。
采用暗标评审的,若项目经理答辩过程中透露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原件及原件清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不得补交,原件袋必须密封。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对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查,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未提交原件的,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的,为确保对所有投标人的公开、公平、公正,投标人如果提供网上打印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含有电子印章且提供了该地区政府或人社局发布的相关推行参保人员社保证明电子化的佐证材料(可不要求为原件,但必须网上能查询文件属实),可视为原件,不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投标有效。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的,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提供银行开具的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投标保函正本原件随其他要求提供的原件一并放入原件袋中,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退还原件袋时,投标保函正本原件不退还,由招标人保管。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2020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规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保证金。
